关于进行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湘建办〔 2004〕73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长沙市、永州市房产局: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确实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一年来围绕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开展的几项全省性中心工作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贯彻落实省建设厅湘建明电[2003]37号文《关于立即开展以边坡坍塌、拆除工程、人工挖孔桩、提升设备等为重点的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情况。
2、贯彻落实省建设厅湘建建[2003]416号文《关于立即开展建筑工程项目执法检查的通知》情况。
3、落实省建设厅湘建明电[2004]20号文《转发建设部〈 关于立即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情况。
4、《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警示制度(试行)》执行情况。
5、施工用预拌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生产的质量监管情况。
二、督查程序
1、听取被督查单位关于相应督查内容的书面情况汇报,并查看落实相关文件的有关资料(每个市、州抽查一个县(市))。
2、抽查3项工程(1项已竣工或即将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或各类开发区内工程;1项正在拆除过程中的房屋拆除工程;1项在建工程)。
三、督查组织和安排
1、省建设厅组成三个督查组:
第一组:易继红(组长) 蔡 勋 文光辉
李学辉 (联系人电话:13875813818)
督查市、州:长沙、株洲、湘潭、岳阳
第二组:孔长明(组长) 田明革 邓伟平
龚华勇(联系人电话: 13873188923)
督查市、州:益阳、常德、自治州、张家界、怀化
第三组:程邦教(组长) 刘小虎 曾南京
(联系人电话:13907314321)
督查市、州:衡阳、娄底、邵阳、永州、郴州
2、督查时间:6月23日-7月9日
此次督查工作是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一年来认真贯彻建设部、省建设厅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文件、落实监管职责的一次检阅,请各市州认真对待。通过督查,对所督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到位且成效显著的市州,我厅将通报表扬。相反,将按照《湖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警示制度(试行)》发出红(黄)牌警示。
湖南省建设厅
二○○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