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资格鉴定站评估和
对建筑施工企业生产一线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湘建办〔 2004〕69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建工局:
根据湘建人教 [2004]48号《关于对全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资格鉴定站进行评估的通知》及湘建人教[2004]69号《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生产一线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厅将组织人员,对全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资格鉴定站进行评估,同时,评估中将对相关建筑施工企业在建项目生产一线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一并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站评估和持证上岗专项检查范围:
1、接受评估的鉴定站范围:根据湘建人教[2004]48号文精神,全省有10个市级鉴定站和39个县级鉴定站属于评估范围,涉及13个市、州和40个县。
2、接受持证上岗专项检查范围:与所评估的市或县级鉴定站相关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项目,检查工种为砌筑工、抹灰工、钢筋工、混凝土工。
二、鉴定站评估和持证上岗专项检查的标准和内容
1、鉴定站评估内容:按照湘建人教[2002]8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人教[2003]239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资格鉴定站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的要求逐项评估。
2、建筑施工企业生产一线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检查标准:根据湘人教[2004]69号文件要求进行检查。
三、鉴定站评估和持证上岗专项检查方法及进度安排
由于此项工作量大,评估和检查内容复杂,时间要求紧迫,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积极稳妥的做好这项工作,保证检查结果的客观公正,有效促进鉴定站建设和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工作开展,将采取鉴定站评估与持证上岗检查统筹安排的方式,鉴定站评估中需要走访和考察工地的评估项目,在持证上岗检查时一并进行。评估工作分两步,首先在湘潭市、湘乡市、湘潭县试评估,第二步是在总结试点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向全省推开实施。评估检查小组由具有一定行政管理经验、熟悉鉴定工作的同志和考评员组成。检查评估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原始资料、现场考察、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鉴定站评估和持证上岗专项检查进度安排见附表一。
四、鉴定站评估和持证上岗检查工作要求
各市、州建设局接此通知后,请安排做好如下工作以迎接评估检查:
1、根据《湖南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资格鉴定站评估标准》,分类别、分年次整理和装订好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工作开展以来的原始档案资料。
2、准备好自评报告和汇报材料,汇报材料按评估标准所对应的条件撰写。同时,还应包括目前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对开展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工作的建议等。
3、市级鉴定站对本区域县级鉴定站评估的书面意见,包括特点、不足、努力方向及评估建议结论。
4、本区域在建工程项目一线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检查情况的汇报材料和持证上岗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二)。
5、各在建工程项目所在企业按湘建人教[2004]69号《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生产一线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做好汇报准备。
6、劳务基地县所在地鉴定站就如何与劳务基地、企业等协调配合,做好建筑劳务培训鉴定、就业输出等工作做好汇报准备。
湖南省建设厅
二 OO四年六月十五日